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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连云港市赣榆县招聘136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2013-5-2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连云港市赣榆县招聘136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140名事业编制、财政拨款中小学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一:《赣榆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报名范围

  (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限2011、2012、2013三届赣榆籍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中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招聘专业一致的高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进步,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报考金山中专专业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中等职业)教师资格或专业技能证书。

  (三)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

  (四)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五)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报考岗位要求:符合报名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教师资格专业应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幼儿园教师可放宽到美术、音乐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8日-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赣榆县黄海东路教育局东一楼。

  3、联系电话:0518-86212686

  4、费用:收取笔试费100元/人次,对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县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报名时须填写《赣榆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和自身具备的条件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志愿),志愿为中专、初中、小学或幼儿园;同时交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2张。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身份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申办情况的证明)、毕业生双向选择推荐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或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专科毕业生还需出具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7、报名人数与招聘岗数达不到3:1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的岗位数调剂到小学语文、数学学科使用。紧缺专业及学科经上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低于3:1开考,并在开考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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