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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省富锦市第一中学5月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3-5-11  来自于:课评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笔试40%加上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符合黑政发【2009】30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可享受加分政策。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本学科知识,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

  2、面试(试讲)

  面试采取现场讲授微型课的形式进行试讲,总成绩100分,内容为命题试讲(20分钟)和答辩(5分钟)两部分。考官当场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他评委的平均分为最后得分(计算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并当场向考生报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发【2005】1号)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社会、学校、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敬业精神、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以及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方面的表现。

  (七)公示

  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小组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并对递补人员进行体检和考核。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富锦政府网站和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合格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咨询电话:2674456,2728805

  监督电话:2323738

  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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