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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牡丹江海林市教育局招聘5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3-6-5  来自于:课评集

  报名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教育体育局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城区幸福路与胜利街交叉路口

  咨询电话:海林市人社局 0453-8188596

  海林市教体局 0453-8130084

  现场确认报名和直接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表》(附件3);

  ③《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人员名册》(附件4);

  ④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专业”栏内要有XXX“教育”字样,无“教育”字样的,要提供能够证明为“师范类”的报到证或档案材料);

  ⑤尚未取得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2013届毕业生要提供证明(附件5);

  ⑥与报名登记表所用同版2寸彩色照片2张。

  3、受理报名的同时,工作人员将审查报名资格,合格者交报名费(含考务费)300元。

  符合条件人数与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要达到5:1才能进行笔试。若某岗位只招聘1人,比例未达到5: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若招聘多人,比例未达到5:1,则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二)考试(2013年7月7日,具体时间、考点安排等详见准考证)

  考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其他学科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按各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若报名同岗位最后一名应聘人员成绩并列,则进行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三)体检(2013年7月9日)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不合格者,在报名同类别同学科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四)考核(2013年7月10-25日)

  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国海林”网站和“海林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申报工作岗位(2013年7月26日)

  公示无异议、报名同类别同学科岗位的拟聘人选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申报具体工作岗位,当场确定。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第一年为试用期。

  (六)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8月)

  聘用人员要按规定报到上班,未经批准,超过5个工作日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合同自动解除。聘用人员上班后,办理进入教育事业编制相关手续,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2013届毕业生如果至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七)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满之前,通过学校评价、学生测评、专家听课等方式,对新聘用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的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中国海林”网站(http://www.hailin.gov.cn)和“海林市教育体育局”网站(http://www.hailinedu.com)上发布,请注意查询。

  监督举报电话:0453-7223358

  受理单位:海林市行政监察举报中心

  海林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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