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㈠报名时间:2013年 6 月 21 日— 26 日,每天上午9∶00-11∶40,下午14∶30-17∶40(节假日正常报名)。
㈡报名地点:黔西县教育局。
㈢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2013届应届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5张、《报名表》。
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简章》,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后,用A4纸打印出《报名表》(只收打印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县教育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对照《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招聘单位予以退费,退费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
㈣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㈤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 6月28日—29日,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依据到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笔试科目和时间
笔试为闭卷考试。
笔试内容:普通教师职位和特殊教育职位考相应学科专业文化知识;中职教师职位(14-18职位)考中学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
笔试时间:2013年6月30日下午(笔试时间若有变化以笔试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取消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面试和总成绩计算
㈠面试
普通教师面试采取学科试教的方式,由县教育局与招聘学校组织进行,试教学科的章节内容临时抽签确定;中职教师(14-18职位)采用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面试人数与开考职位数1.5:1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笔试、面试成绩一样者,通过笔试复试择优)进入下一环节;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考生人数达不到1:1.5比例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当日本考场实考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试教或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试教、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试教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㈡总成绩计算
普通教师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计算;中职教师职位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试教或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体检在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