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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毕节市黔西县招聘162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三)

2013-6-22  来自于:课评集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主要依据为报考人的毕业生档案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村(街道、社区、居)委会的签章意见。考察政审时还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考察政审组报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㈠公示

  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由县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黔西县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㈡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人社局审核通过,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择优选岗的原则,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本人选择学校。若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选岗,若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需服从调剂。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未满者不得有参加其它单位招考、工作调动等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黔西县人社局纪检组)

  0857-4243274(黔西县教育局纪检组)

  咨询电话: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十一、在招聘过程中,由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二、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办另行通知。

  黔西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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