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重庆教师招聘 > 2013年重庆市丰都县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的通知(三)

2013年重庆市丰都县第一季度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教师的通知(三)

2013-3-25  来自于:课评集

  (六)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大学毕业生及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13应届毕业生,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委分别于2013年4月和2013年8月,对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在应聘本岗位面试达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丰都县政府网及丰都县教育城域网查询。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社保局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丰都县政府网及丰都县教育城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报丰都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及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3年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7月31日以前必须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完全一致的,方能聘用;2013年7月31日以前未取得所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是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课评集提示:此招聘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站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请仔细辨别信息真伪。查看招聘防诈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