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名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6—18日。
2、报名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办证大厅。
3、报考所需材料:报名需持毕业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同时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四项目”人员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其它:①凡具有加分条件的须出具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②所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
4、报名资格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后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5、报名及考务费:100元/人。
(二)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报名时必须认真填写《石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及电话。如在招聘各环节中有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加分、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5月24日至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准考证发放地点: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款收据领取)。
(三)加分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
①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
②农村独生子女或农村二女结扎户子女(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口计生行政部门证明材料);
③烈属及因工(公)死亡子女(见县人民政府认定文件)、受县级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2、符合下列条件的,在相应笔试成绩中进行加分,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
①取得相应执业医师、会计师、造价师并报考相应专业职位的加10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并报考临床岗位的加5分;②取得会计员、造价员并报考相应专业职位的加3分。
符合两个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考生只能选择一项加分条件加分(加分证明材料必须在报名时提供,逾期不予认可)。
五、考试
考试除研究生进行面试外,报考其他岗位的只进行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教师职位考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具体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医务人员职位考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其他人员职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4、笔试方式及分值: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实行百分制。
5、成绩公示:考生考试成绩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