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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连云港市新浦区招聘4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3-6-3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连云港市新浦区招聘4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新浦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连云港市新浦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是2009—2013届取得教师资格且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是2011—2013届取得教师资格且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及幼儿园英语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学前教育及幼儿园英语教师岗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岗位要求:符合应聘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报考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其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幼儿园英语岗位的,可持英语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往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双向选择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2013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或当地教师资格认证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材料)、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硕士、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所有报名者须提供以上相应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同版照片3张。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新浦区海宁小学南楼一楼(新浦区普庆路3号)。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18—85414810、18205132199.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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