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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2013-6-29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连云港市海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3年海州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所需的各项条件。

  3、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为2011-2013届尚未就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江苏省特级教师、连云港市“333”工程名师、获市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省优质课大赛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市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其以上奖项(须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具有相应专业初中(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为2011-2013届尚未就业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连云港市公(民)办省优质幼儿园工作满1年现仍在岗的幼儿教师;在小学及以上公办学校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在岗教师。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至40周岁(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往届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招聘条件所需其他证明材料;已婚者须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

  所有报名者须提供以上相应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2寸同版照片3张,同时自行下载并填写《海州区201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4日—6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朐山中学(海州区盐河南路、孔望山景区斜对面)。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18—85219770.

  3、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对少数因专业特殊而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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