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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蚌埠市教育局招聘18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3-1-6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蚌埠市教育局招聘18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为适应蚌埠二中新校区未来几年招生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保证明年扩招后教育教学正常进行,经市教育局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蚌埠二中新校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调18名在编高中教师和公开招聘19名硕士、博士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选调)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选调)对象与条件

  总体要求: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专业基础理论扎实,综合素质较高,符合招聘岗位及本单位具体要求;符合《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一)选调在编高中教师

  1、选调范围:安徽省在编高中教师。

  下列三类教师优先:

  (1)省级教坛新星、省优秀教师、省模范教师。

  (2)市“学科带头人”、市级教坛新星。

  (3)配偶在蚌埠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夫妻长期两地分居(按蚌人社[2010]81号文件规定:一般应为三年以上)的在编教师。

  所有选调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盖章。

  2、选调条件

  (1)年龄要求:选调优先范围(1)(2)类:男性须在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须在43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选调优先范围(3)类:男性须在38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须在36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符合选调范围的人员须在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须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3)选调教师应具备中学一级职称,中学高级教师中符合优先选调条件的三类教师可以报名。

  (4)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与申报专业一致,取得所报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在中学从事所报学科教学3年以上。

  (二)公开招聘尚未入编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专业须与招考专业一致,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起始学历为全日制相应专业本科。

  2、须具备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应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

  博士研究生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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