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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盐城市阜宁县招聘72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3-1-1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盐城市阜宁县招聘72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中招录72名紧缺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阜宁县2013年招聘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英语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二寸同底免冠照片,于2013年1月10日至2月28日到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阜宁县南城区上海路168号,咨询电话:0515-89716204、0515-89716205)。同时,阜宁县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小组到南师大、徐师大、扬州大学等省内外高等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须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依据招聘岗位要求,考试以课堂教学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毕业生于2013年4月底前到招聘学校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数、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层次、学位、普通话等级、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等条件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同岗位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替补。

  4、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县人社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举报电话:87238524(县纪委)。

  凡参加招聘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信息查询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可登陆阜宁县政府网站www.funing.gov.cn、阜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nldbzj.gov.cn、阜宁教育人事网www.fnjyrs.cn查询。

  七、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宁县教育局

  201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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