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签约聘用
被录用人员应在录用结果公布后20天内与市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不再替补。已经和其他单位签约的毕业生,不能在规定签约时间内解除其就业协议的不予签约。被录用并已签约人员应于2013年8月1日到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到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聘用处理。报到地点设:东阳市教师进修学校(汉宁西路252号)。
已经签约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就业协议无效,不得参加教师聘任:
(1)在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等环节被查实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
(2)由于在校表现不好,毕业时未撤消行政处分的;
(3)2013年8月1日前未取得毕业资格的;
(4)签约后在试用期一年内未能取得教师资格的。
三、招聘的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结束后,如遇拟聘用人员变动,不再依次替补。
2.聋哑学校参照非城区小学进行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用等执行。
3.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教育网》、《东阳人才网》,教师招聘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5.本公告由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79—86655177或86655732,监督电话:86655175.市纪委监督电话:86655369
附件:
1.小学段(特殊教育)岗位设置
2.幼儿段岗位设置
3.东阳市2013年中小学新教师应聘登记表
4.相近专业
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阳市教育局
201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