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3年2月25日—2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长兴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报名时应出具的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3年长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需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学校学生证明原件。
(2)全日制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
《2013年长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2页)、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
4.审核
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基础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监察局驻县教育局监察分局联合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5.其他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2013年长兴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按招考学科报名,报名学科与所学专业要求对口或相近,每人限报1门学科。一经报名不能更改。报名中如出现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相应核减该学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形式
分为理论测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理论测试占40%,技能测试占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