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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市城口县招聘63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3-3-26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重庆市城口县招聘63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城口县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招聘时间:2013年3月22日下午1:30

  招聘地点:西南大学招就处一楼招聘大厅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城口县人民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2名,详见《城口县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时间截算日期为2013年4月7日);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任何处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附件1);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最低服务期内到城口县外工作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8.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和“双特计划”教师;⑦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⑧现役军人;⑨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其他要求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提供原工作单位证明材料。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4月7日,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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