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招聘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11日—1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镇教辅室
联系方式:徐老师、许老师、杨老师88327111、88327205、88327203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带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生提供毕业证书、认证书或相关证明)。2013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携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生源证明(高校入学前户口簿)或现户口簿(复印件是有地址的首页及本人页)(户籍证明)等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普通话、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或其他荣誉证书的,也可提供。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职位。
报名结束后,统计各职位报名人数。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报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若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具体由教育部门通知考生本人。
如出现招聘指标核减、取消等情况,将及时予以公布。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百分制。笔试时间:4月28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公布,考生可以登陆东钱湖门户网查询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5天内,在东钱湖门户网站公布。
六、面试
小学教师的面试采取说课形式,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及规则另行通知。其中小学体育、幼儿园教师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幼儿园教师技能测试由弹琴、唱歌、跳舞、绘画等四部分组成,各25分。技能测试由区社管局、人社局和东钱湖镇政府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技能测试职位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30%及技能测试成绩的30%合成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技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或无技能测试的,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由区社管局、人社局和东钱湖镇政府组织实施。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考察名单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区社管局提交书面申请。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合格后,区人事部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十、公示、录用
资格复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其空缺名额从应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若拟录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再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拟录用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具体工作岗位由学校调配。
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