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确认招聘人数和岗位
现场审核确认后,符合岗位条件实际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报有关部门批准,将采用符合政策规定的方法调整,或相应减少该岗职位拟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打印准考证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考者自行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因全省统一笔试没有安排中职学校专业课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即4月20日下午的考试)。因此所有厦门市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的报考者,必须选择厦门考区做为考场,以便参加4月20日上午的全省统一笔试和当日下午的专业知识考试。4月20日下午的考试按准考证注明考场进行。
相关考务工作按省教育厅规定执行。
(五)笔试
1.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所有报考者应参加笔试。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制计算(如果笔试总分为150分制,则先换算为100分制进入总成绩的合成)。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4.5月1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并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加分合成,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5.加分规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可同时享受加分,加分后总分不设上限。
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加分名单经现场资格审核后在面试前公示。
(六)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厦门教育网(www.xmedu.gov.cn)公布。
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区教育局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实施。面试包括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课堂教学(片段教学)测试
所有面试人员都要参加课堂教学测试。
课堂教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幼儿园岗位除外)。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
2.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幼儿园岗位的,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四门学科的专业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
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面试成绩由课堂教学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构成。
两项测试有一项不合格即不予录用(幼儿园岗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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