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资格审核
我校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通知面试。面试人员请携带:
(1)身份证(原件);
(2)个人简历,个人简历中所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正在备考者,需提供已考科目成绩单);
(4)学历、学位证书
(5)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所在学校(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内容必须包括:所学专业,本人政治面目,最高学历的入学、毕业时间)及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
四、面试
面试分三个步骤进行:一是考试和口语测试;二是模拟授课;三是现场答辩,回答涉及心理、英语及教育教学等相关问题。每个步骤进行打分,三个步骤得分总和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出名次,报学校审定录用。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对因应聘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六、聘用
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
1.薪酬
年薪7-30万元人民币。
2.其他福利待遇
(1)安排住房;
(2)根据国家规定购买“三险一金”;
(3)子女优惠就读本校;
(4)国内外培训机会;
(5)协助办理户口迁移、职称评定;
(6)参加学校“名师工程”申报评审。(具体见深圳市石岩公学网站)
八、学校保留对本文案修改的权利,而无需另行通知。
附件:《深圳市石岩公学国际部工作申请表》(中英文)
深圳市石岩公学
201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