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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常州市天宁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的通知(二)

2013-6-4  来自于:课评集

  4、报名时所需提交材料:

  (1)天宁区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前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优秀教师专业称号证书。

  (3)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和各类获奖证书。

  上述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提供1份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考生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将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自己承担。

  考生每人限报1个岗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5、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考核

  采取课堂教学与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区人社局、区监察局、教育文体局统一组织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课堂教育教学能力。各岗位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面试占40%,课堂教学占60%。

  六、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进行体检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考察

  区教育文体局会同招聘学校采用实地核对、组织函调等方式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以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此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原发布简章网站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录用

  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录用者,由区教育文体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

  十、监督管理

  为保证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区监察局0519—86646944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9—86696209

  区教育文体局监察室0519—86909297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常州市天宁区监察局

  常州市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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