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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宿迁市泗阳县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三)

2013-6-23  来自于:课评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泗阳县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3版)执行。

  (七)公示、聘用审批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泗阳、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泗阳县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在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考察、被聘用资格,或考察结果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被聘用资格而出现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3年,未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本简章由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泗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5271823(县人社局)

  0527-85230203(县教育局)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27—84353881(宿迁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27-85212190(县纪委)

  0527-85271991(县人社局纪检组)

  0527-85230226(县教育局监察室)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

  2013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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