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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福建省建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通知

2013-3-3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福建省建宁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和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2013年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及办法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人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办法,在编制范围内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共20名

  1.城区中学3名(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及人数:地理2名、生物1名。

  2.农村乡(镇)中学5名(本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及人数:数学1名、英语1名、生物1名、物理1名、化学1名。

  3.城区小学1名(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及人数:美术1名。

  4.农村乡(镇)小学4名(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及人数:英语2名、体育1名、音乐1名。

  5.城区特殊教育学校1名(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及人数:特殊教育1名。

  6.农村乡(镇)幼儿园6名(专科及以上学历)

  专业及人数:学前或幼教专业6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全日制高校师范类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或部属全日制师范类高校本科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且专业对口。经县教育局组织面试,面试优秀者直接予以聘用,占相应招聘岗位人数(生源地不限)。

  2.福建籍生源。中小学招聘岗位应是2013年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尚未落实接收单位、关 系和档案保留在学校或教育人才交流中心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幼儿教师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①全日制高校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 生;②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等学校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应往届毕业生,且取得国民教育大专学历。

  3.专业对口,具备发放学位证书学校(专业)本科毕业生应取得相应专业学位证书。

  4.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任职资格条件。

  5.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岗位的年龄限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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