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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教师的通知(二)

2013-4-13  来自于:课评集

  (三)体检

  对引进确定的拟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公开引进卫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派员了解应聘人员及家庭主要成员遵纪守法的现实表现情况。在政审中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

  ①有犯罪记录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②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五)审批与聘用

  政审合格人员,报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不良反映的,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黔人发[2006]4号文件规定,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需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前提供个人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档案,不能按时提交者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奖励与待遇

  “211”院校毕业生享受所在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县财政奖励3万元。一般本科毕业生按国家正式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未尽事宜按《玉屏侗族自治县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办法(试行)》玉党发〔2010〕6号文件执行。

  四、其他事宜

  1、聘用文件下发后,若聘用人员不服从安排,放弃该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补聘。

  2、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就业协议书签订后违约的,需承担违约责任2万元。正式聘用合同签订后如违约的(最低服务期限五年),则按双方合同协议规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此次引聘工作在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在引进聘用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实行公开引聘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考核、面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如有违纪行为发生,无论涉及引聘对象还是工作人员,按相关纪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5、未尽事宜由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玉屏侗族自治县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引进教师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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