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和考核
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
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并列,以课堂教学成绩高者优先;课堂教学成绩再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加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育法律法规知识)。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在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山教育网网上予以公布。
体检标准教育系统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审标准进行考核。
(四)公示
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在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被举报反映不符合本公告规定和招聘职位要求的,经查属实即取消招聘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及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依据规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足额递补。
五、审批
具备聘用资格的人员,由用人主管单位统一填写《铜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二份),连同考核材料、体检表及证件复印件报徐州市铜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程序审批,经批准的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试用合格的,签订不低于5年的服务协议,协议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
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党纪、政纪、法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区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6-83405156.
本公告由铜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铜山区教育局:0516-80266980
铜山区人保局:0516-83405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