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根据报名情况设立考场,具体笔试、试教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科目为教育方面的公共基础知识,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未完成笔试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结束后,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参加笔试实考考生笔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试教。
2.试教
试教按岗位招聘1:3比例进入试教,达到1:3试教比例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1:3试教比例的岗位,考生试教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当日实考考生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试教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试教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占40%,试教成绩占60%;笔试和试教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试教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相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批
(一)考察
体检合格考生列入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走访、与被考察对象交谈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二)审批
考察合格考生列入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spd.gov.cn)、普定人力社保网(http://www.gzprs.com)、普定县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pdxyz.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问题的考生由普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用人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5年。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待遇
被拟聘的2013届毕业大学生,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待遇按普定县相关文件办理。获得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者,除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外,同时享受《普定县人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
八、说明
本招聘简章参照《普定县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方案》制定,详情登陆普定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aspd.gov.cn)、普定人力社保网(http://www.gzprs.com)、普定县第一中学网站(http://www.pdxyz.cn了解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