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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招聘17名小学教师的通知

2013-6-4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招聘17名小学教师的通知

  根据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14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4个直属学校,拟招聘17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济南高新区组织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高新区网站(网址:www.jctp.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笔试、面试的时间、内容、范围;面试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4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到济南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乘车路线:从甸柳庄乘123路公交车到高新区管委会下车,往南走200米路东即是;或从洪家楼乘321路、311路公交车到舜华路北口站下车,往南走300米路东即是。

  应聘人员报名前登录济南高新区网站(网址:www.jctp.gov.cn)下载《2013年济南高新区社会事务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按要求规范填写。(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后,内容需详实、准确。

  报名审查材料:①《报名表》(本人签名)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教师资格证(2013届师范类毕业生除外);⑤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⑥在职应聘的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济南高新区组织部审核确认,在济南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供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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