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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铜陵市铜官山区招聘20名小学教师的通知(三)

2013-6-22  来自于:课评集

  (五)体检

  1、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后的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

  2、体检标准执行安徽省教人[2001]35号和教秘[2004]56号文件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次日起2日内本人可提出书面复查要求。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工作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

  (六)考察与公示

  考察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考察由区教育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选在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官山区政府网、铜官山区教育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研究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区人社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考生接到录用通知后7日内到区教育部门报到,区教育部门对新录用教师进行再分配上岗,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期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面试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的排序等额递补一次。

  新录用人员不入编,每三年一聘,聘用期内实行人事代理,工资福利比照同等条件下的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四、纪律

  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其他

  本公告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2-2876643(区人社局)、0562-2819920(区教育局),监督电话:0562-2878348(区监察局),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铜陵人力资源考试网、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官山区政府网、铜官山区教育网上公布。

  铜官山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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