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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泉州市泉港区招聘42名小学幼儿教师的通知

2013-3-30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泉州市泉港区招聘42名小学幼儿教师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3]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研究并报泉州市公务员局核准,决定组织2013年度泉港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共计划招聘新任教师42名。其中,小学教师12名(语文4名、数学4名、音乐2名、美术2名)、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13年泉港区公开招聘新任教师职位一览表》(附后)。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持有相应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6.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至1995年4月1日期间出生)。

  7.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属于泉港区生源的2008-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未就业师范类毕业生。其中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必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2.小学音乐、美术教师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属于泉州生源的2008-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未就业师范类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时间:2013年4月1-10日。

  形式:网上报名。

  网络报名网址: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www.eeafj.cn)。

  报考人员应严格对照职位招聘要求,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方能报考。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准予参加考试。

  (二)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泉港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泉港教育信息网(http://www.fjqgedu.com/)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港教育信息网(http://www.fjqgedu.com/)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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