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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成都高新区中小学公开招聘80名教师的通知(二)

2013-5-2  来自于:课评集

  (三)报名程序: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报名,填报职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咨询电话:86150916)。报考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3年成都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的填写要求完整、准确)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职业技能等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验证。

  3、资格初审。考生注册报名成功后须提交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报名缴费。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2科共缴费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13年5月9日24:00,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3年成都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2013年成都高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须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3、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报考者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成功后,于2013年5月15日至5月17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成都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5月10日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2013年5月17日前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1、时间:2013年5月1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3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占70%。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31日)且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3年5月3日至5月10日前将有效证明材料交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备案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82829762)。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6、笔试成绩公布:于2013年5月29日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成都高新人才网上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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