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和县监察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5月29日至5月30日到定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办法及内容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分别按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未入闱面试人员不计总分)。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3(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则按1:2)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小学语文、数学岗位不足1:2)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理论。
4、面试形式:说课。
5、面试内容:测评相应学科知识,含学科知识点、课堂学科知识、案例分析以及实际操作。写说课稿时间5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
2013年5月31日上午9:00
2、面试时间
2013年6月2日上午8:30
3、笔试、面试地点
定南县第二中学
(五)成绩公布
考试结束后,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公布考生考试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最低分数控制在60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入闱对象,如该岗位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高分者入闱体检。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达60分以上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参加体检。
2、体检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8:00到定南县教育体育局机关院内集中,组织统一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在教育体育局和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公示情况,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对拟聘人员的岗位安排意见,报县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到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逾期则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2、聘用的人员,报考高中及职业中专教师的分别安排在县属高中和职业中专任教,报考小学教师的安排在乡镇小学任教,不服从安排的不予聘用。
(九)待遇与管理措施
根据《定南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定办发[2008]38号),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聘用期内,被聘用人员原则上不能调离本县和辞职,如违反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每少服务一年1000元标准缴纳违约金及相关费用。聘用期间按规定实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享受聘用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其他
1、咨询电话:(0797)4289708(县人保局公务员管理股)
(0797)4289628(县教体局人事股)
附:定南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定南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