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队伍建设,引进优秀教育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1、高中教师29名:政治3名、语文4名(其中职业中专1名)、数学5名(其中职业中专1名)、英语2名、物理4名、生物1名、历史4名、地理4名、通用技术(限教育技术学专业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名。
2、职业中专教师音乐2名、汽车运用与维修3名。
3、小学教师40名:语文15名、数学15名、英语3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3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5年4月30日以前出生—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和职业中专音乐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统招全日制的高等院校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并取得高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者。
2、报考职业中专汽车运用与维修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统招全日制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汽车类专业毕业生。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条件为国家统招全日制的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定南籍毕业生并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者。定南户籍截止时间2013年4月30日,或本人为定南县户籍,或父母一方为定南县户籍,或夫妻一方为定南县户籍,或夫妻一方为定南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4、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根据其所学专业,不能跨学科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5月26日。
3、报名地点:定南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4、报名费:100元
5、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已婚者还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A4纸复印件1份),或其他户籍相关证明。
(3)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