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招聘动态 > 招聘信息 > 教师招聘 > 重庆教师招聘 > 2013年重庆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招聘86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三)

2013年重庆九龙坡区教育委员会招聘86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三)

2013-5-30  来自于:课评集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分学校、分学科)指标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1:1)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并列进入体检。如并列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均合格,则增加该岗位的招聘指标。

  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要求,并结合重庆市教委《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在区(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其缺额根据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纪委监察局、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审核,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或弃权的,其缺额根据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按规定体检及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2号楼大门公示栏、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聘用岗位、总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文件规定签订《重庆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待遇按重庆市关于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要求

  在区调配领导小组、区教育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本次公开招聘由区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区调配办、区纪委监察局和区教委共同实施。

  公开招聘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必须严格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取消聘用资格。

  本简章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负责解释。

  招考服务咨询电话:(023)68780564, 68780873

课评集提示:此招聘信息来源于互联网,本站不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请仔细辨别信息真伪。查看招聘防诈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