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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泉州市鲤城区招聘80名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3-3-30  来自于:课评集

  (二)资格初审

  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可于资格审查期间由考生通道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审查结果。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加分手续办理

  符合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笔试加分政策规定考生,应于报名结束后、笔试开始前的上班时间向鲤城区教育局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加分申请手续。申请加分所需材料等具体事宜将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请相关人员及时予以关注。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包括:

  1.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具体项目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

  2.符合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3.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加分人员名单将在鲤城区教育局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比例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

  (1)笔试内容: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其中,报考职业学校岗位的,参加省教育厅统一安排的招考委托考试,即考生仅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笔试总成绩。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0日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将于5月10前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小学语文、小学数学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其中小学美术(书法教育方向)按1:3比例单列确定面试人选,小学教师岗位中的英语、音乐、美术、体育、科学、信息技术按性别及1:3比例分别确定男女考生入围面试人选。

  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区教育局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结果为准。

  (2)面试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 网上报名时提交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份,并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签署本人姓名。

  ② 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 未正式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④ 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相应专业的普通话合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办理证明。

  ⑤ 在职教师需提供所在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本人在职任教证明及批准同意报考的证明;在民办学校任教、办理人才代理的,需提交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人才代理证明、就业报到证复印件。

  ⑥ 报考职业学校“体育教师”岗位的男性考生需提供篮球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报考职业学校“学前教育钢琴教师”岗位的需提供学校关于考生主修钢琴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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