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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嵩明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3-4-27  来自于:课评集

  (二)资格审查

  由嵩明县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与所学专业应相接近,其中,英语、音乐、美术和体育岗位要求与所学专业相同。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即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进行,考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方式进行,考试范围为对应学科的高中教学内容。笔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23日—5月25日

  上午8∶00—下午17∶30

  准考证领取地点:嵩明县教育局人事安全科(嵩阳二小综合楼二楼)

  笔试时间:2013年5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2.面试

  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课题临时抽签决定。面试时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面试过程中需要补充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本次招聘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示5个工作日。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查无实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如出现某个岗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考核、体检;如出现某个岗位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且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通知两位考生进行再次面试,以后一次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六、考核、体检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嵩明县教育局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教育人才网、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嵩明兰茂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后,由拟聘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序选择学校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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