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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西省于都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和幼儿教师的通知(二)

2013-5-26  来自于:课评集

  (三)资格审查

  县人保局、教育局、监察局、计生委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人保部门牵头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具体负责报考者的就业报到证、人事关系档案托管手续的审查及相关报名资料综合汇总;教育部门负责户籍、学历、代课证明和教师资格证的审查;计生部门负责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查;监察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全过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凡报考对象的学历、年龄、代课时间等弄虚作假或请人代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今后三年的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时间与科目:7月9日上午7:45分入场,8:00—9:30考教育学、心理学;10:00入场,10:15—11:45考专业知识、书面说课。

  考试地点:

  考试要求: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考试科目与分值:考试科目为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书面说课等4个科目。各科分值为50分,总分为200分(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考试内容范围:第一、三类教育学、心理学的考试知识为中专层次知识内容且试卷相同。第一、三类普师专业知识为该专业高中以下(含高中)语、数基础知识,语文、数学分值各占50%。第二类教育学、心理学及专业知识为中专层次的幼儿教育知识。

  书面说课的教材范围:第一、三类为现行小学教材相应学科内容(考生可任选语文、数学说课题一个进行说课)。第二类为现行幼儿教材内容。

  (五)成绩公示及查分

  7月15日—21日公布考试人员总成绩(包括加分在内)及排位。查分时间:7月22日下午3:30—5:30.

  查分要求: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到县人保局查分。

  (六)入闱

  按笔试成绩(包括加分在内)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入闱体检对象;第二类幼儿教师考生确定入闱人数,即按招聘条件第6条规定确定。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七)体检

  体检时间:7月25日上午8:00开始。

  体检要求:根据《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体检者持准考证、身份证和与准考证同底照片1张,按指定时间空腹到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名额空缺,则按类别、专业及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体检对象,审验通过后可免于体检。

  (八)聘用

  经考试入闱、体检合格的对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工作要求

  1、成立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梁敏辉

  副组长:蔡兰芳

  成员:王荣福、邹文奎、蓝地寿、邓昌海、谢小兰、

  罗慧逢、管宏、李明、方赖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邹文奎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明、方赖发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3、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此次招聘工作的圆满完成。

  于都县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和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三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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